大司徒·绛曲坚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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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司徒·绛曲坚赞,藏文ཏའི་སི་ཏུ་བྱང་ཆུབ་རྒྱལ་མཚན,威利转写tai si tu byang chub rgyal mtshan,又称降曲坚赞、松秋坚赞,公元1302年——1364年(生卒年),他是西藏帕木竹巴政权的建立者,元顺帝曾册封他为大司徒,又被称为班札法王。

16世纪,绛曲坚赞铜鎏金造像,主尊居中,脸庞方阔,额际高广,双目微合;身着坎肩、僧裙,外披袒右式袈裟,衲衣装饰有田相纹;右手扶右膝结触地印,左手置于脐前结禅定印,左手置于脐前结禅定印,跏趺坐在束腰仰覆式莲花宝座。

据记载:绛曲坚赞出生于朗色家族,这个家族是吐蕃时期的贵族,他们以游牧为主,曾邀请莲师来他们的庄园进行说法活动。在朗达玛被刺杀后,吐蕃进入奔崩离析的内乱时期,各地方势力纷纷趁乱圈地,朗色家族就在这时控制了今西藏札囊县、雅鲁藏布江河谷地区,他们家族世代信奉宁玛派,还保留了西藏的原始宗教信仰,他们以朗色林寺为核心,统治着这个地区。

13世纪,多吉杰布唐卡。

公元1158年,达波拉杰的弟子——帕木竹巴·多吉杰布在帕木建造了丹萨替寺,继而成为帕竹噶举的始祖,帕竹噶举寺主正式与朗色家族合作,统一卫藏地区,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,也为帕木竹巴万户的兴起奠定了扎实的基础。

西藏,丹萨替寺风格,绛曲坚赞铜鎏金造像。

公元1302年,绛曲坚赞出生在乌思藏的帕竹(今桑日县),7岁时,他在京俄译师泽细巴门下受居士戒,法名绛曲坚赞,意为菩提幢;9岁时,他跟随亲教师楚达瓦、规范师布讹巴出家,修习胜乐金刚法。

在元朝时,萨迦法王受到了中央政府的支持,通过出任宣政院使而成为西藏的统治者,朗色家族则受到了萨迦的册封,继续统治卫藏地区。

萨迦政权的执掌者是昆氏家族,在恰那多吉的儿子——达玛巴拉去世后,昆氏家族就面临着子嗣将要中断的危险。

元顺帝。

元朝中央政府根据昆氏家族与萨迦派的要求,决定把当年流放在普陀山的达尼钦波桑波贝召回萨迦,让他迎娶妻妾,延续后代,他先后迎娶了7任妻子,生了12个儿子,3个女儿,就是他开启了萨迦法主娶妻生子的传统,昆氏家族也属实是人丁兴旺,但是萦绕在家族内部的谁来继承的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方式。最后由萨迦帝师——贡噶罗追坚赞把萨迦拉章分成细脱拉章、拉康拉章、仁钦岗拉章、都却拉章,每个拉章都有1位萨迦派的继承人,这个方式暂时的缓解了彼此的心结。而4个拉章之间的利益、管理都在各方面存在交叉联系,也暗藏着各自的矛盾。

公元1313年,绛曲坚赞被派往到萨迦,担任萨迦住持的当聂(宫廷随从),萨迦就是西藏当时的权力中心,他因做事勤勉、才华出众,深得萨迦寺住持——达尼钦波桑波贝的赏识;他在萨迦接受了行政管理能力的培训,还接受了萨迦政权的领导,又跟随萨迦派的上师学习佛法,这也是萨迦政权领导各地方势力的一种独特的方式。

公元1321年,绛曲坚赞受萨迦的任命,返回帕木,担任帕木万户长。帕木竹巴万户是地方势力与宗教相互结合的地方势力,绛曲坚赞就是万户长的继承人。由于之前在萨迦派的经历,给他产生了很大的印象;他既学到了丰富的管理经验,又感受到了萨迦政教权力带来的威望,由于后来萨迦政权对帕木竹巴的不公,使他产生了取而代之的念头。

萨迦政权在西藏拥有很大的权威与影响,修建萨迦寺时需要萨迦本钦联合各地方万户共同完成,地方万户只要接受了中央政府的任命,就要接受萨迦政权的领导,承担彼此相应的义务,如果在万户中有不满的,想要去挑战萨迦政权的权威,就会受到其他地方万户的联合抵制。

公元1322年,元朝册封绛曲坚赞为帕竹万户长,这时的帕木面临着极大的困难与挑战,也正是在这种情形下,他先从整顿吏治和发展经济入手,对内大力发展农牧业,对外有理有据的扩张领地,不断地完善各项制度,积极增强自身的凝聚力。

公元1324年,绛曲坚赞派使者觐京,请回了册封为万户长的皇帝诏书,他正式成为万户的首领。

帕木与雅桑常年因领地发生争执,绛曲坚赞要求拿回属于帕木的领地,这也是元世祖、宣政院历次颁发文告中所规定的领地。

公元1325年,绛曲坚赞尝试通过诉讼的方式,希望借由中央政府派专员来审理案件,以解决与雅桑万户的多年纠纷。

依据绛曲坚赞的说法,虽然他胜诉了,但雅桑万户贿赂了蔡巴万户,并得到了萨迦本钦的支持,使他无法拿回领地。帕木与雅桑的内乱就这样的持续了20多年。

公元1348年——1350年,绛曲坚赞决定两手准备,一是准备诉讼,二是展开军事对决,迫使局面发生转变。此时,萨迦内部发生了内讧,这次的内讧对绛曲坚赞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,他一边与萨迦本钦保持良好的从属关系,另一边积极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,等到他自己的势力逐渐壮大,能控制雅桑、止贡及其他万户时,他就可以和萨迦势力公然开战。

元代,贡噶坚赞贝桑布帝师法旨,大意是:奉皇帝圣旨,贡噶坚赞帝师法旨。甲措地方寺院所属部众在夏鲁寺为皇帝安康祈福,功德无量。今后依然如故,任何人不得掠夺、伤害之,不得挑拨是非,违者必究。

公元1349年,萨迦本钦——旺秋贝来负责审理双方纠纷,据绛曲坚赞说法他是胜诉了,但却被萨迦本钦判罚戴上脚镣,随后他派遣使者进京呈报,后来获得了朝廷的令旨、宣政院的札付,但雅桑万户还是没有退还领地,在萨迦帝师的授意下,萨迦本钦把绛曲坚赞抓起来,毒打了一顿。本钦还强行让绛曲坚赞交出虎钮印章,还想另派人选出任帕木竹巴万户长,绛曲坚赞交代看守官员一定要坚持到底。幸好,后来得到了萨迦本钦——索南贝,由他亲自审理,有人说绛曲坚赞是反叛者时,本钦就奏报皇帝为绛曲坚赞辩解。等到绛曲坚赞要挑战萨迦权威时,雅桑、止贡、蔡巴等万户联合萨迦本钦,萨迦本钦——加瓦桑布还试图暗中把他处死。一直持续到雅桑、帕木再次爆发斗争,萨迦则从幕后的支持走到台前,公然与雅桑、蔡巴、唐波且等联合,一起遏制帕木竹巴的崛起。

公元1350年,绛曲坚赞派遣使者觐见皇帝,元顺帝承认了他的权力与地位,并赐他2枚万户长银印。

公元1351年,绛曲坚赞修建了泽当寺,后来成为帕竹噶举派的重要寺院。

因为萨迦教派背靠中央政府的扶持,在西藏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与宗教影响力,但是内部疏于管理,出现了很多的问题,时常发生持戒不严、贪赃枉法。

公元1354年,绛曲坚赞再次利用萨迦内讧,发兵包围了萨迦寺,收缴了元朝廷赐予萨迦世代管理乌思藏的敕封,还吞并了后藏的大部分地区。

自此,绛曲坚赞的帕竹噶举顺势成为西藏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者,进而取代了萨迦派的地位,他又派人进京请示,获得了元顺帝的赏赐、封号及任何,还获得了司徒的名号、印信。

公元1358年,元朝册封绛曲坚赞为大司徒,令他的子孙可世袭,虽然他的万户长由中央政府册封,家族可以世袭,但还要获得中央政府的册封和任命;同时还被加封为班札法王(金刚乘法王),赐予虎纽印、封诏,还规定贡噶、仁蚌等地,都划归于帕木竹巴的领地,又册封他的部下——释迦仁钦为曲弥万户长。元朝廷先后册封绛曲坚赞为司徒、大司徒,确认了他在西藏地方的领导地位。

帕竹政权正式取代萨迦政权后,就接管乌思藏政务,绛曲坚赞是帕竹政权的第一代第悉,他打破了乌思藏原有的土地制度,把土地公平得分配给贫民,并恢复吐蕃时期的法典,建立了自己的军队,在边区进行巡防。

Tsetang, Ortschaft mit Kloster

绛曲坚赞以丹萨替寺为中心后,又修建了泽当寺,并亲自出任泽当寺的住持,他积极主张不分教派、摒弃门户之见,从而聚集了其他教派的上师,他们修习不同教派的教法、传习经典,进而促成不同教派之间的互相吸收与融合。他还首创了辩经制度,为佛法的传承、发展作出了贡献。

泽当寺不仅培养了寺院的人才,还培养了行政管理人才,绛曲坚赞特别强调世俗官员也要接受佛法、戒律等规矩;之后,他邀请了仁钦那杰译师校订收藏在泽当寺金汁书写的《甘珠尔》、《丹珠尔》,他还亲自撰写《大司徒遗教》。在《遗教》中明确记载:各宗的宗本由他任命,考核政绩的优劣,进行取舍。他还有个独特的要求,这是他与过往不同的管理措施,相应地也对这个地区环境产生了积极的变化影响。他的系列制度建设及相关措施,都取得了成功。他建立宗谿制度,是在元朝册封的十三万户基础上加以改造,成功的替代了萨迦政权制度。他在贡嘎、扎喀等地区,建立了13座宗,在各宗分别设立宗本,宗本则由他直接任命,3年进行考核轮换。依据吐蕃时期的《十善法》,在结合元朝在西藏实施的法律制度,绛曲坚赞制定出了《十五法典》,分别为:1.英雄猛虎律;2.懦夫狐狸律;3.官吏执事律;4.听讼是非律;5.逮捕法庭律;6.重罪肉刑律;7.警告罚锾律;8.胥吏供应律;9.杀人命价绿;10.伤人处刑律;11.狡赖赌咒律;12.盗窃追赔律;13.亲属离异律;14.奸污赔偿律;15.过时逾约律。

绛曲坚赞认为萨迦派是由于内讧才导致衰败,这和众娶妻子有脱不开的关系,自此他严格要求朗氏家族不能多娶妻子,并遵守他制定的婚姻制度。在《大司徒绛曲坚赞遗教》记载:“我们的后裔中在家的俗人多了也没有益处,各家自留1个在家俗人就可以,娶一个妻室就够,不可娶2个,若妻子不能生育,就可以多娶1个。在娶妻婚配时,不能娶外部的首领、达官、大德和有权势家的女子为妻,应该娶我们辖区内,受人们称赞的父祖良善的上等人家的女子为妻”。进一步解释:娶妻是为了延续后代,不允许制造分裂,对官员择偶也有明确的要求,必须要十分清楚地了解对方的家庭背景,不能选择不同地方势力的官员、贵族子女,一是怕这些女子不遵守规矩;二是怕她们和所属家族内外联合直接影响到帕木内部的稳定和团结,并对违规者制定了严厉的措施。他还严格限定土地买卖,贡嘎、乃东辖区的土地不允许买卖,要维稳、统治基础。

绛曲坚赞还自撰了《朗氏家族史》,详细记载了他家族的历史,并总结了他从政40年的经验,给后世子孙留下了宝贵的财富,也给研究14世纪的西藏史提供了史料。

公元1364年,绛曲坚赞去世,由他的侄子释迦坚赞继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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