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洛里奇协定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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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洛里奇协定》,英文Treaty on the Protection of Artistic and Scientific Instiutions and Historic Monuments,它是一项旨在保护艺术家、科学研究机构和历史遗迹的协定。该协定由尼古拉斯·洛里奇发起倡议,并得到了正式签署。该协定的核心思想是在法律上承认文化遗产的保护比国防更重要,应该把文化保护置于军事需求更之上的优先位置。

洛里奇发起了一场保护文化遗产的运动,倡导“文明和平”的理念,主张无论文明如何发展演化,先前的文化遗产都应得到保护,他以毕生的努力使得《洛里奇协定》正式的签署。

第2届罗里奇公约的代表们,摄于1932年。

1903年,洛里奇与妻子在俄国境内旅行时,他开始对大量的古建筑展开研究,并创作了90多幅画作。然而,这些古建筑很快就在战火中被摧毁,而他的画作成为唯一留存的古建筑影像资料。

1904年,洛里奇向俄国皇家建筑协会提交了1份报告,指出这些古建筑亟需修缮,并建议俄政府尽快采取行动。在接下来的几年里,他一直向政府反复提交报告。

1914年,第1次世界大战爆发后,洛里奇向俄国陆军司令部、美国、法国等政府提出建议,希望他们在战争中尽力保护文化遗产。


1915年,洛里奇写信给沙皇,请求他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采取实际行动。

George Chklaver。

1929年,洛里奇与巴黎大学教授George Chklaver共同起草了1份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协定草案。此后,他第1次被提名为诺贝尔和平奖,以表彰他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巨大贡献。

第1届罗里奇公约的代表们,摄于1931年。

1930年,洛里奇和他们拟定的草案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广为传播。


1932年、1935年,洛里奇连续2次被提名为诺贝尔和平奖,以表彰他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杰出贡献。

签署《洛里奇协定》。

1935年4月15日,基于洛里奇起草的草案,《洛里奇协定》正式诞生。在美国白宫椭圆形办公室中,这个协定正式签署,由美国主导并与21个美洲国家共同签署生效,这也是美国白宫椭圆形办公室签署的第1个国际协定。


第2次世界大战后,以《洛里奇协定》为基础,一些涉及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逐渐出台。

1949年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决议,正式确立了保护和抢救文化遗产免受战争和军事冲突影响的国际法,自那时以来,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和国际协定逐渐成熟和完善,至今仍在不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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