噶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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噶厦,藏文བཀའ་ཤག་,威利转写bka` shag,英文Kashag,又译噶沙,它是旧西藏的行政中心,也是噶伦办理政务的场所。

噶厦,藏语又称为第巴雄,藏文སྡེ་པ་གཞུང་,威利转写sde pa pzhung,博雄,藏文བོད་གཞུང་,威利转写bod gzhung。

Lhasa, Straßenbild (vor dem Stadttempel)

清·乾隆16年(公元1751年)设立噶厦,驻地办公场所在今大昭寺,长官为噶伦,秉承拉萨活佛旨意办事。

1912年,清政府灭亡后,驻藏大臣等清朝官员被驱逐,在第13世拉萨活佛返回西藏重掌政教大权后,实际上在1912年至1959年时期,噶厦机构就成了事实上的西藏主理人。

Lhasa, Potala。

新中国成立以后,中国国务院废除了噶厦机构,并筹建西藏自治区。

第5世拉萨活佛在位时期,经过长期的内战,才把西藏统一,到公元1642年起,实行政教合一的甘丹颇章政权。

甘丹颇章政权的结构。

康熙末年,清朝廷进入西藏驱逐准噶尔,当时的西藏世俗政事都由朝廷任命的数名噶伦办理。

雍正时期,清朝廷在平定阿尔布巴之乱后,令噶伦颇罗鼐总理西藏政务,但需受驻藏大臣的约束。颇罗鼐执政期间,“克尽忠诚,实心效力”,深得清朝廷的倚重。

乾隆4年(公元1739年),清朝廷念颇罗鼐招抚巴勒布三部罢兵有功,进而加封他为多罗郡王,迅速成为清朝权势最重的西藏王公。

乾隆12年(公元1747年),颇罗鼐病故后,他的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世袭郡王爵,并兼理噶伦事务,但他“素不信奉拉萨活佛,心怀仇隟”,表面上看是顺从驻藏大臣,暗地却与准噶尔部联络,准备伺机起兵反叛。

乾隆14年(公元1749年),珠尔默特那木札勒杀死自己的哥哥珠尔默特策布登,并实权控制了阿里地区。

乾隆15年(公元1750年),驻藏大臣傅清、拉布敦迫于形势,诱杀了珠尔默特那木札勒,但是他们两人却被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的属下罗卜藏札什所杀。紧接,清朝廷令四川总督策楞,率军入藏平定内乱。

乾隆16年(公元1751年),西藏废除摄政职务,正式由噶厦取代。

Lhasa, Potala。

据《清史稿》记载:珠尔默特之乱后,策楞上奏善后事宜十三条,对西藏政治制度进行改革。为避免权力集中在一人之手,清朝廷不再授西藏噶伦札萨克爵位,防止世袭贵族擅权。乾隆皇帝决定扶植朝廷册封的第7世拉萨活佛,进而削弱西藏噶伦、札萨克台吉的呢过世俗官员的权力。

乾隆帝。

乾隆16年(公元1751年),清朝廷正式颁行《西藏善后章程》十三条,规定噶伦额定为4人,必须在公所(噶厦)办理政务。“查旧例噶隆会办事件,原有噶沙之公所衙门。自颇罗鼐后,各噶隆竟不赴公所,俱于私宅办事……今噶隆业已照例补放,自应遵照旧例,遇有应办事件,俱赴公所会办。”

《章程》进步扩大了驻藏大臣的职权,并首次正式规定拉萨活佛的世俗权力。

大昭寺。

此后,西藏的政治权力由噶伦俗官系统转入拉萨活佛僧官系统之手,噶厦就成了拉萨活佛属下的办事机构,使得噶伦的权力被大大地削减,终清一代噶伦专权的情形不再出现。

乾隆58年(公元1793年),清朝廷入藏平定廓尔喀后,由福康安奏请颁行《钦定藏内善后章程》,更加细化了噶厦的职权。

宣统时期,驻藏大臣联豫推行新政,赵尔丰在川边、康、卫等地区推行改土归流,使得噶厦权力再次受到削弱。

节选自《清史稿》卷312。

但是,异想天开的西藏人在这方面的说法与清朝廷官方的汉文史料,存在很大的出入,异想天开的西藏人认为:公元1751年,因为担心摄政一个人手中权力过大,所以迫使第7世拉萨活佛(43岁)作出了取消摄政一职的做法,改由“噶厦”来管理西藏政府。拉萨活佛就成了西藏的政教领袖。在公元1750年后,清朝廷就不再任命西藏郡王,也就是默认拉萨活佛对西藏(不包括康巴、安多、拉达克)拥有的主权。

Lhasa, 八廓街。

1911年,爆发辛亥革命后,拉萨发生了驱逐汉人的恶劣事件。驻藏大臣撤离西藏,并返回内地。第13世拉萨活佛从印度返回西藏,发布水牛年文告,自行宣布与清朝廷解除主仆关系

此后,北京政府改设西藏办事长官一职,其后的南京政府又设立蒙藏委员会驻拉萨办事处。

1938~1939年,西藏噶厦的噶伦。

根据当时的历史环境,此时的中国正腹背受敌,无暇也无力去处理西藏问题。这就引得美、英、俄等帝国,争相要攫取西藏这块肥肉。在第13世拉萨活佛圆寂后,在寻访转世灵童时,南京政府作出了中央政府应有的姿态,在寻访灵童的过程中既出钱又出力。当时的青海王——马步芳在扣留转世灵童时,硬是讹了南京政府一大笔的钱。

在第13世拉萨活佛圆寂后,噶厦理所当然得跃升为西藏的最高行政机构,在第5世热振活佛、达扎活佛协商轮流出任西藏摄政时,噶厦的权力已经到达鼎峰,对外已然宣传是西藏的话事人与主理人。

在西藏和平解放后,中国国务院宣布废除噶厦官制,于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。

选自梅尔文·戈尔茨坦《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1913—1951》。

在清朝,噶厦的管辖区域远比今天的西藏自治区要大。

乾隆后期,噶厦管辖着前藏、后藏、阿里大部分的宗谿,以及布噜克巴(今不丹)、哲孟雄(今锡金)等地区。

西藏东北的霍尔三十九族隶属于夷情章京、当雄的达木蒙古由驻藏大臣衙门直辖。

后藏日喀则周边的十几个宗、藏内各地日喀则活佛的游牧则由日喀则活佛的商上管辖。

前藏东部的波密、白马岗(今墨脱)由波密土王管辖。

喀木地区的察木多(今昌都)、乍丫(今察雅)等地,都由当地的呼图克图自行管辖。

阿里以西的拉达克,由拉达克王管辖。

噶厦官制:

噶伦:噶厦长官,综理藏务,4人(3俗1僧),正三品,西藏日常行政事务,由噶伦拟定后呈送驻藏大臣、拉萨活佛批准施行。

商卓特巴:3人,四品,掌管库务,又称仓储巴、强佐巴,多由拉萨活佛的亲属、随员充任,总管会计出纳,由四品僧俗官员充任。由于西藏地方的财政收支来自各地区,致使商卓特巴的实权涉及到西藏的各方面。在第8世拉萨活佛时期,噶厦设立基巧、堪布一职,三品僧官,管理商上一切事务,取代商卓特巴。

代本:旧译为戴琫,6人,四品,统领西藏境内的藏军,下设有如琫12人,五品;甲琫24人,六品;定琫120人,七品。

拉萨尼仓:威利转写lha sa gnyer tshang,又称拉尼,威利转写lha gnyer、业尔仓巴,五品,掌管粮务。

协尔帮:2人,五品,掌管刑名。

雪德巴:旧译硕第巴,简称雪尼,2人,五品,管理布达拉宫。

噶厦办事大仲译:2人,六品。

达本:旧译达琫,2人,六品,管理马厂。

卓尼尔:2人,六品。

噶厦办事小仲译:2人,七品。

管门第巴:3人。

管糍粑第巴:2人。

管草第巴:1人。

管柴第巴:2人。

管账房第巴:2人。

管牛羊场第巴:3人。

噶厦的下属机构:

译仓,藏文དྲུང་ཡིག,威利转写drung-yig,旧译为中译,就是秘书处,设五品僧官“仲译钦波”4人,实际上直属拉萨活佛,保管拉萨活佛的印鉴。噶厦的公文须经译仓钤印后,方才生效。

商上,藏文རྩིས་ཁང་,威利转写rtsis-khang,藏语称为孜康,掌管财政、税务,为“喇嘛库藏出纳之所”。长官为孜本,藏文རྩིས་དཔོན་,威利转写rtsis-dpon,旧译为仔琫,3—4人,四品。列控,藏文ལས་ཁུངས,威利转写las-khungs,意为“局”。诸如雪巴列空、宝藏局等。

朗孜厦,旧译朗仔辖,拉萨的城市管理机构、司法机构,兼为噶厦监狱,位于大昭寺北。

子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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