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身法
双身法,又称欢喜佛法,本尊双运法、男女双修法、秘密大喜乐禅定等,它是无上瑜伽续的特有修行方法,属于圆满次第的一部分,通过学习欢喜佛,以男女之间的性行为,达到涅槃解脱的修行法门,主要在西藏传播,这可能源自于印度性力派的修行方式,它与中国道教的房中术有很多类似的地方。
在藏传佛教的噶举派、格鲁派所传承的纳若六法,萨迦派传承的道果,萨迦派、格鲁派传承的时轮密法,及宁玛派传承的阿努瑜伽中,都有双身法的传统。
无上瑜伽续认为双身法是极秘密且危险的教法,只能传授给极少数、具备高度智慧与证果的人,修行者只要生起一点点欲心,就等同于犯了邪淫,受具足戒的出家僧侣是不准修习双身法,否则就要堕入金刚地狱。
双身法是一种透过直接的性行为(事业手印)或通过想像中的性行为(智慧手印)来进行的瑜伽修行,以达到禅定解脱的方法。
无上瑜伽续不认为双身法是单纯为了欲望而进行的性行为,而是一种特殊的禅修。无上瑜伽部还认为,这种修行方法与人类身体中的气、脉、明点有关,也是即身成佛的最快捷径。
在无上瑜伽续中的纳若六法、时轮金刚续中,都有各自的双身法传承,这些都被视为是一种秘密传授的修行技巧,主要以口传方法进行,即使出现在少数文献中,也都是以一种很隐讳的专有名词来作说明。
纳若六法认为双身法是拙火瑜伽的进阶与延伸,噶举派认为,修行拙火宝瓶气时,虽然可以驾驭大部分的气,但是无法控制遍行气,因此需要依靠双身法来让拙火增进,最终达至解脱。
时轮金刚续认为当性行为高潮时,原本系结的脉轮会暂时的松开,细微风会进入中脉,在中脉停驻,身体中的红白明点,会在中脉融合为一。此时,修行者会得到一种名为大乐的特殊境界,在这种状态下,修行者进行观想禅修,极易进入三摩地,证悟空性,这时称为乐空不二。这种性行为不是指一般的性行为,而是藉以融化顶轮的四大,并回转的过程。这种修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能够拥有可控制明点不泄的能力。噶举派认为,心不清净、贪欲很盛的钝根修行者,无法依靠自己的禅定力来控制明点。
据时轮金刚续记载,泄出对修行的伤害很大,因此,修行者即使是在梦中也不能泄出。密续里还描述了各种克服泄出的方法,融入觉悟心的经验,由贪欲产生,修行者必须要生起贪欲,借由贪欲的力量,能够化解体内的四大,如此一来,当经验到达无念境界时,就可将注意力导向观空,再借由体内融化的四大,使得经验到达无念境界时,就可将烦恼、贪欲转化成证入空性的智慧,能够熟练运用这种无念的喜乐心,证悟空性时,就可产生强大的智慧,用来克制、去除烦恼。这是用烦恼产生智慧,再用智慧克制、去除烦恼。
无上瑜伽续认为只要认清欲望的本质,在欲望中也能得到解脱,认为双身法是一种特殊的禅修,不违反离欲修行的戒律,也是更快断绝淫欲,由欲欲至欲不欲的破除染、净两种执着,契入真正万法平等不二的空(即事如真)。
无上瑜伽续的双身修法,主张在欲望当中能脱离欲乐,才是真了脱生死。双身法是表法,并不是在欲念或实际的性行为中修持,因为这种修法具有高难度和危险性,有不正的欲念、邪念,就会堕入金刚地狱,密续还说,修行双身法的前提是拥有坚固的三摩地,最低限度是能够用眼睛注视树上的果子时,可以用意志力等果子落下来,也可以用意志力让掉落在地面的果子,又重新长回到树上,只有具备这样的定力才能修行双身法。
依据阿底峡的传承,依戒律、出家众不可接受灌顶及修行双身法。宗喀巴大师认为修行事业手印,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,这不是人人都可修行,他主张以智慧手印(想象中的性行为)来取代事业手印(直接的性行为)。
在印度婆罗门教中也有大乐修法。传统的部派佛教多数主张佛陀是反对双身法修行,表示这是邪定聚,也有不反对的部派,比如说大空部就认为,在家男女居士只要统一意趣,志于修行佛法,可在这种前提下进行性行为,这并不妨害修行。到了大乘佛教兴起时,有些人开始认为在家居士本来就可拥有配偶,性交也不会犯邪淫,是合乎戒律的,这样的性欲不妨碍解脱。
在《维摩诘经》中出现了先以欲钩牵,后令入佛智的记载,认为以男女性爱来吸引凡夫俗子修行佛教,因为凡夫俗子没有出家,本来就准许性交,这并不违反守戒的精神。这种以男女性爱来作为号召信徒的途径,很早就进入佛教之中,但是主流佛教多半不认同这种做法。
藏传佛教的无上瑜伽续是最早将男女双身当成修行方法的。他们认为,佛陀涅槃前亲授《时轮金刚》法时,就以欢喜佛的本尊示现,并与明妃作交合状,无上瑜伽续以双身法来修持禅定,并认定它是佛陀的教法之一。
在无著《阿毗达磨集论》中引用契经,解释以欲止欲、二二数会的修行法,代表无著生活的时代,无上瑜伽双身法就已经流行了,但是不被佛法所接受,因此无著需要用秘密抉择的方式来解释契经,才不至于被误会。
有学者认为这是大乘佛教晚期,是吸收了印度性力派的大乐思想影响而产生的,它与中国的房中术思想,也有部分共通之处。
贵霜王朝的后期,北印度佛教因外族的入侵及僧团戒律不彰,使得佛教遭受了严重的打击,近乎灭绝,其中著名的事件-罽宾灭法,被认为是出家僧侣利用宗教信仰,来引诱妇女进行双修法,使僧团声誉受损,有着紧密的关连。
隋唐时期,汉传佛教的主要流派都反对双修,也有少数的僧侣以双修引诱信徒,因为当时汉传佛教主流派别墨守清规,非常的排斥双修,而这类行为如果被发现,会面临刑罚,所以使得双修只能私下传播。元朝时,双修从西藏再度传入汉地,深受元惠宗的喜爱。
古印度论师对修行者的资格有不同的见解,但没有达成共识。有人认为未证果的修行者,只要对上师有足够的虔信心,就可以进行双身法;但其他论师普遍认为,必须要通过四加行、证阿罗汉果、八地菩萨以上,才有资格进行双修。
阿底峡抵达西藏之前,西藏密宗对修习双身法的规范并不严谨,当时多半是出家僧侣才能进行双身法,阿底峡非常反对这种修习,他认为出家僧侣就应该遵行戒律、严守梵行,如果修行双身法,将会破坏戒律、使佛教没落,佛陀的教法会断绝,因此阿底峡开示,出家僧侣不应该接受无上瑜伽第二灌顶及第三灌顶,不得修行双身法。但是,阿底峡的主张并没在全西藏普及,有些寺庙在借鉴了阿底峡的说教后,着手对双身法进行了规范。
宗喀巴直接发布禁令,禁止修习双身法。宗喀巴还补充了阿底峡的想法,他还列出了修习双身法的条件,认为一定要修完下三部密法事续(杂密)、行续(胎藏密)、瑜伽续(金刚密),完成生起次第,得到了无上瑜伽上师的传承与灌顶,进入圆满次第修行,之后才能进行双身法,但是比丘有清规的限制,只能修行智慧手印,不能进行事业手印,就连满足这些条件的大修行者,为了清净梵行,也不适合修习事业手印。
在无上瑜伽续中将修行的女性伴侣称为明妃。明妃又分成:实体明妃(人类女性)、观想明妃(观想幻现的女性)、咒生明妃(咒术产生的女性)及空行母等。事业手印是指与人类女性一同修习双身法,观想明妃,称为智慧手印或智印。在实体明妃中,具备特定宗教修行能力的女性,称为俱生明妃。
在无上瑜伽中修行双身法则属于圆满次第,在接受无上瑜伽部第二灌顶(秘密灌顶)与第三灌顶(智慧灌顶)时,在真正具有资格的上师指导下,才能以性行为或观想,来进行这种修习。
无上瑜伽续中接受过第一灌顶(宝瓶灌顶)后,修习者开始进行生起次第的修行。在生起次第阶段,修习者只作观想双修,修行智慧手印,不与异性发生实际的性行为,事业手印必须在第二灌顶后才能进行。
修习者要先观想自己的本尊,想像自己与本尊合一,接着,修习者(勇父)观想自己与佛母(空行母、明妃)进行双运,也就是想像中的性行为。但在观想的过程中,修习者不能升起性欲或泄出的状况。
在秘密灌顶后,上师会教导男性修习者进入大乐禅定。之后,男性修习者与女性,在不泄出的状态下,进行交合,以达到禅定状态,这被称为智慧灌顶。
宁玛派目前不传授双身法,而是以大圆满为主。
宁玛派与噶举派认为双身法是方便法,只适合少数的大成就者,一般人最好修习解脱道。
密宗的下三部密法都反对双身法,认为它会障碍修行、破坏神通与禅定。
汉传佛教严格受戒,强烈反对性爱修行,认为这会使佛教毁灭,汉传佛教最忌讳僧侣欲邪行。
现在,社会上有不少假借藏传佛教人士、神棍,借用修习双身法来引诱信徒进行性犯罪,造成了很多社会新闻。
不丹第3代国王-吉格梅·多吉·旺楚克曾宣布过法令,禁止在不丹境内教授或进行双身法。
丘扬创巴仁波切死后,被曝出他以修行双身法为由,与多名女信徒保持着性关系,他的美国弟子-欧泽天津(双性恋),就曾荒谬地“跟男子实行双身法”,还将艾滋病传染给很多的男、女信徒,这造成了严重的丑闻与系列诉讼。
卡卢仁波切的女弟子曾提出诉讼,指控他以修习双身法为名,诱使女信徒与他发生性行为,在卡卢仁波切给了和解金后,女信徒便撤诉,但是她后来还是出版了书籍,对卡卢仁波切及藏传佛教指出诸多的指控。
1994年,《西藏生死书》的作者-索甲仁波切在旧金山遭女学员控告-性侵,最后他们庭外和解。
这些丑闻,严重损害了藏传佛教在欧美等西方国家的声誉。
宗喀巴严禁格鲁派僧徒修习双身法,并成为西藏密宗的指导方针。当格鲁派政教统一西藏后,藏传佛教各派都禁止修习双身法。